香山股份(002870)_公司公告_香山股份: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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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 同时披露。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近 日收到在任独立董事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分别出具的2025年度《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评估后,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文件,结合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及符 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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