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_公司公告_香山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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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 过12 个月。

2、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 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 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委托理 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向非关联方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 投资额度范围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授权有效期

本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 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 次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或 其他等值货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政策、市场、信用、流动性、信息传递、不可抗 力等风险,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 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会计核算 及列报,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 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公 司对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 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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