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_公司公告_香山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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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

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

2026-00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

2025年度

(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931,482.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894,799.35元,不涉及弥补亏损的情况,按规定提取9,851,491.67元法定盈余公积金至注册资本的50%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53,397.56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13,207,563.60元,本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0,974,268.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1,389,141.6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51,389,141.64元。

(三)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8元(含税):截至2026年

日,公司总股本132,075,63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465,600股,剔除后以129,610,036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590,084.61元。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590,084.61元;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97,430,747.21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63%。

(五)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590,084.6113,207,563.6013,207,56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4,931,482.13155,260,013.55161,181,345.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40,974,268.1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51,389,141.6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3,005,211.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37,124,280.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3,005,211.81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3,005,211.81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相关金融资产等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末及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107.91万元、3,296.07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8%、0.38%,均低于50%。

2、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目前处于总体稳定发展、局部竞争激烈的发展状态,公司需加强研发投入巩固公司的技术护城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为推动在手订单的投产和爬坡,应对汽车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季节性波动因素,公司需配套铺底资金,提升抵御风险能力。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66.85%,对外投资金额较大。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2025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97,430,747.21元,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2.63%。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且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统筹好短期收益与长期战略、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组织规模与业务体量等之间的关系,同时通过提升治理水平、强化管理效能等务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支撑公司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以更完善透明的治理水平和更健康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

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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