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 次会议决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5 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已于2026 年3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 参会独立董事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举手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关联交 易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各方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有利 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延
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将有助于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延续性、 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 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延长授 权的有效期将有助于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延续性、有效性, 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延长授权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5 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薛俊东
黄 蔚
年
郭志明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