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002871)_公司公告_伟隆股份: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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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9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5-10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89.8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2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33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18日为授予日,以6.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授予389.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5年9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3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已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四)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6.97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5.3845万股的1.9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89.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185.3845万股的1.5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7.17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185.3845万股的0.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6%。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52元。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岗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周广常务副总11.002.26%0.04%
郭成尼国际销售总监11.002.26%0.04%
迟娜娜董事、财务总监11.002.26%0.04%
李鹏飞董事会秘书11.002.26%0.04%
张会亭研发技术总监11.002.26%0.04%
渠汇成生产总监11.002.26%0.04%
陈存明营销中心总监11.002.26%0.04%
姓名岗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商洪亮质量运营中心总监11.002.26%0.04%
其他核心人员(125人)301.8061.97%1.20%
预留部分97.17719.96%0.39%
合计486.977100.00%1.93%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制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授予,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授予,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八)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定比2024年,2025-2027年年度营业收入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65,10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74,000.00万元70,300.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82,000.00万元77,900.00万元
指标完成值(A)完成度对应系数
2025年实际营业收入(A1)A1≥AmX=100%
A1<AmX=0%
2026年-2027年实际营业收入(A2)A2≥AmX=100%
An≤A2<AmX=实际完成率
A2<AnX=0%
各批次实际可行权额度各批次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X)

注1:“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禁事宜。若各限售期内,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权均不得解禁,由公司注销。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如有重大过失,应在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时体现到个人分数,年度个人绩效分数(S)解锁情况如下:

上年度考核结果S≥0.950.9≤S<0.950.85≤S<0.9S<0.85
可解除限售比例100%9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该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预留部分同前述首次授予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5年8月18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和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89.8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2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33人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岗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周广常务副总11.002.26%0.04%
郭成尼国际销售总监11.002.26%0.04%
迟娜娜董事、财务总监11.002.26%0.04%
李鹏飞董事会秘书11.002.26%0.04%
张会亭研发技术总监11.002.26%0.04%
渠汇成生产总监11.002.26%0.04%
陈存明营销中心总监11.002.26%0.04%
商洪亮质量运营中心总监11.002.26%0.04%
其他核心人员(125人)301.8061.97%1.20%
预留部分97.17719.96%0.39%
合计486.977100.00%1.93%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的情况确认“银行存款”、“库存股”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18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经测算,授予的389.8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为4,057.82万元,该等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89.804,057.82811.562,028.91946.82270.52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相同。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33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33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33名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18日为授予日,以授予价格6.5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授予389.8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激励计划激励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与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二、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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