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002872)_公司公告_ST天圣: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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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北京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敬波先生和杨思琪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女士工作调整,北京兴华现指派刘伟先生接替杨思琪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敬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伟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刘伟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刘伟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刘伟2024年12月26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因在执行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独立性刘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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