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072,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3%),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1 | 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 5,072,800 | 1.4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本次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期间及比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1 | 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6年2月8日止 | 3,550,000 | 1.00% |
| 合计 | 3,550,000 | 1.00% |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其他: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和沈剑标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股东天亿信公司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三十六个月内起(2017年
月
日至2020年6月5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股东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监督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