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002882)_公司公告_金龙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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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三)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

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做

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出决议。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做

出决议。

除上述修订外,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 年3 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事项的变 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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