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在 任独立董事彭松先生、郭少明先生、倪洁云女士、丁海芳女士(已离任)、吴爽 先生(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松先生、郭少明先生、倪洁云女士、丁海芳女士(已离 任)、吴爽先生(已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