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2025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段浩然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页无正文,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钢李双海陈振华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