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岑国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钟德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93,402,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0,605,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6人,代表股份2,797,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7人,代表股份4,28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84,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6人,代表股份2,797,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岑国建先生、岑婷婷女士、伍旭君女士、余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岑国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871,2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50,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883%。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岑婷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867,4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4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99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伍旭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867,04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46,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89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余丹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867,2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46,4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87.494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燕玲女士、童群先生、周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前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周燕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867,8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47,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8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童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869,2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48,4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42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周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868,8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48,0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32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67,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18,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17,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95%;反对18,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1%;弃权17,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5%。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6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20,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1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25%;反对20,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9%;弃权1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律师、温婷婷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