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002903)_公司公告_宇环数控: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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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2903证券简称:宇环数控公告编号:2025-069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6,785,000股的0.6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和内部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1月24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3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34元/股;

7、2024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

8、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公司于2024年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万股。

、2024年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

日,公司分别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000股;

、2025年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000股。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

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

日届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解锁条件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为基期,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利润指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合并净利润)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7,254.29万元,较2022年增长32.0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除14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不参与此次考核,其余128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皆为“优良”。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5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56,785,000股的0.65%;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易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00,00030,00030,000
凌建军副总经理150,00045,00045,000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26人)3,145,000943,500943,500
合计3,395,0001,018,5001,018,500

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40,000股,现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扣除14名离职对象获授的245,000股。

、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易欣、凌建军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该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

2025年9月,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予以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128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2024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为128人,解除限售股数为1,018,500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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