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的原则,切实对司农事务所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 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事务所于2020 年11 月25 日成立,同年12 月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 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12 月31 日,司 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 号704 房-2。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436 人,合伙人36 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 人。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 为人民币13,529.21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2,194.0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7,160.34 万元。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 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 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 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及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 并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司农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9 月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 2024 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 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司农事务所的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 求,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 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2 月18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中,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审议 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2026 年3 月9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事项进行单独沟通,跟进审计进
度和了解内部控制情况。
(四)2026 年3 月13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