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
2025-04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