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兴装备股票代码:002933.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岳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郝萌乔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王苹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戴小林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签署日期:2025年8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装备”、“上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兴装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代 | 释义内容 |
| 上市公司、公司、新兴装备 | 指 |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戴岳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王苹、戴小林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期间发生的股份减少行为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戴岳
| 姓名 | 戴岳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1952********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郝萌乔
| 姓名 | 郝萌乔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1984********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王苹
| 姓名 | 王苹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1956********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戴小林
| 姓名 | 戴小林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1948********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说明:戴岳与郝萌乔系父女关系,戴岳与王苹系夫妻关系,戴小林与戴岳系姐弟关系。戴岳、郝萌乔、王苹、戴小林是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信息披露义务人戴岳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戴岳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内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0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3,46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拥有新兴装备权益的股份减持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25年8月7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及变动情况
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戴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8%。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兴装备股份26,612,0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6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46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戴岳 | 集中竞价 | 2024年8月30日至 2024年9月30日 | 25.27 | 1,166,800 | 0.99 |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26日至 2025年4月3日 | 37.06 | 852,000 | 0.73 | |
| 大宗交易 | 2025年8月4日 | 33.45 | 1,073,500 | 0.91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5日至 2025年8月7日 | 38.48 | 49,800 | 0.04 | |
| 合 计 | 3,142,100 | 2.68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戴岳 | 合计持有股份 | 20,964,587 | 17.87 | 17,822,487 | 15.1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964,587 | 17.87 | 17,822,487 | 15.19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郝萌乔 | 合计持有股份 | 3,200,000 | 2.73 | 3,200,000 | 2.7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0,000 | 0.68 | 800,000 | 0.6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00,000 | 2.05 | 2,400,000 | 2.05 | |
| 王苹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3,749 | 1.04 | 1,223,749 | 1.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3,749 | 1.04 | 1,223,749 | 1.0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戴小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3,749 | 1.04 | 1,223,749 | 1.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3,749 | 1.04 | 1,223,749 | 1.0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合计 | 26,612,085 | 22.68 | 23,469,985 | 20.00 | |
注1:以上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兴装备股份23,46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戴岳先生持有的17,822,487股新兴装备股份中,2,600,000股存在质押的情况,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新兴装备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新兴装备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作为公司的董事,戴岳、郝萌乔和戴小林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戴岳与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十八个月之后的三十六个月内每十二个月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十二个月之后的三十六个月内每十二个月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减持意向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承诺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承诺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其所做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戴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郝萌乔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王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戴小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8月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80437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 |
| 股票简称 | 新兴装备 | 股票代码 | 00293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戴岳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王苹、戴小林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 四区4号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戴岳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0,964,587股 持股比例: 17.87%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郝萌乔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3,200,000股 持股比例: 2.73%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王苹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223,749股 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戴小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223,749股 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戴岳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3,142,100股 变动比例: -2.68% 变动后持股数量: 17,822,487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5.19%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郝萌乔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变动后持股数量: 3,2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2.73%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王苹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223,74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戴小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223,74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8月7日 方式: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戴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郝萌乔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王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戴小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