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
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
人,其中徐长生先生、耿明斋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胡跃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