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_公司公告_兴瑞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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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127090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曹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董事曹军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曹军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曹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历任四川省通工汽车厂装配技术员、汽车电气技术员、汽车装配质量总检。1995年9月至2006年2月,历任TKR(日系企业)制造现场系长、品质管理课长、部门副经理、经理。2006年2月加入东莞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历任东莞中兴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东莞中兴、东莞兴博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0109%的份额。除此以外,曹军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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