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69,051,529.00股。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042,02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5,999,869.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286,624.2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4,328.66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8,770.38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0.92 | |
|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 B3 | 353.86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390.69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5.92 | |
|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 C3 | 1,079.01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2,161.07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6.84 | |
|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 D3=B3+C3 | 1,432.87 | |
| 应节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63,757.31 | |
|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 F | 63,757.31 | |
| 差异 | G=E-F | 0.00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800815387 | 553,308.29 |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12459000000642002 | 2,382,949.49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610029477 | 111,967.16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752900355710047 | 31.10 | - |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 | 2010020320286 | 12,614,865.34 | - |
|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400816192 | 1,910,022.45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 777078850840 | 0.00 | - |
|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 12459000000680604 | 23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 12459000000682840 | 2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 12459000000686232 | 12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信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 8112001113300921064 | 24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合计 | 637,573,143.83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7,347.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112号)。以上资金已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2亿元。
4、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入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对项目整体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
澳大道西侧矮岭段(厂房C)”为“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经公司谨慎研究决定,拟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完成时间进行适当延期,达产年限相应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化。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
|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74,328.66 | 8,770.38 | 20,000.00 | 45,558.28 |
(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1-6月 | ||
|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74,328.66 | 8,770.38 | 3,390.69 | 22,000.00 | 40,167.59 |
注:调整后2024年、2025年金额为公司当年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2026年、2027年1-6月金额为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原因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主要系报告期内二期募投项目建设地周边部分地理环境尚未具备安全建设施工基本条件,相关部门对于相关地理环境问题尚在逐步处理中。同时,为了更好把握前沿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市场增长机遇,公司进一步优化了项目厂房规划与功能布局,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国联民生保荐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兴亮林慈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1-12月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4,328.6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90.6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161.0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74,328.66 | 74,328.66 | 3,390.69 | 12,161.07 | 16.36% | 2027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74,328.66 | 74,328.66 | 3,390.69 | 12,161.07 | 16.3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一)5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一)2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一)3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