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332A002793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铭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铭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恒铭达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恒铭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铭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电话+861085665588传真+861085665120www.grantthornton.cn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铭达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本文中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202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0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5,599.9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129.81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74,470.1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部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1.5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328.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4〕3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770.3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5,993.06万元(其中现金管理收益353.8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80.9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390.69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161.07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161.0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3,757.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2,167.59万元、现金管理收益1,432.8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156.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
月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8112001012800815387专用存款账户553,308.2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12459000000642002专用存款账户2,382,949.4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610029477专用存款账户111,967.1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752900355710047专用存款账户
31.10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
2010020320286专用存款账户12,614,865.34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8112001012400816192专用存款账户1,910,022.4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777078850840专用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12459000000680604结构性存款230,000,000.00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12459000000682840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12459000000686232结构性存款125,000,000.00中信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8112001113300921064结构性存款240,000,000.00合计637,573,143.83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56.84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75.9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5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03万元),已计入现金管理收益1,432.87万元(其中2025年度现金管理收益1,079.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对项目整体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侧矮岭段(厂房C)”为“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7,347.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112号)。以上资金于2024年
月
日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
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本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6.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签约方产品类型现金管理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23,000.002025-10-172026-1-1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2,500.002025-11-72026-1-3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12,500.002025-12-102026-2-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24,000.002025-12-222026-1-21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