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002966)_公司公告_苏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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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

002966证券简称:苏州银行公告编号:

2026-00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董事13人,张统董事、钱晓红董事、张姝董事通过视频的方式接入。会议由崔庆军董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崔庆军、王强、李伟、赵刚、张统、陈文颖、钱晓红、张伟、毛竹春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中,崔庆军、王强、李伟、赵刚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张统、陈文颖、钱晓红、张伟、毛竹春为股东董事候选人。职工董事尚待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张伟、毛竹春任职资格待监管和相关机构核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志青、陈汉文、夏平、赵欣、王一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夏平、赵欣、王一任职资格待监管和相关机构核准。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3月2日在苏州银行大厦召开本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强兼任本行首席合规官。王强先生回避表决,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基本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事先已经2026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

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崔庆军先生:1972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宣传与群工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相城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南宁运行中心主任,上海银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2023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崔庆军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行股份1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王强先生: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国际部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昆山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副行长等职。2020年4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23年10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强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行股份255,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李伟先生: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中国投资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信贷部、国际业务部、会计部办事员,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办事员、计划财务部办事员、财务会计部业务副经理,光大银行总行管理会计项目组业务经理,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本行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数字银行总部总裁等职。2020年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4年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伟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行股份217,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赵刚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上海城市合作银行自忠支行员工,上海银行卢湾管理部员工、总行会计结算部副主任科员、副主管、经理、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政府与集团客户部总经理、会计结算部总经理、营运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金中心总经理等职。2024年5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4年12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赵刚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行股份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张统先生:197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职业资格,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本行股东董事。历任苏州丝绸印花厂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成品车间主任、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风险控制部经理、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等职。2023年7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统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陈文颖女士: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本行股东董事。历任苏州建工担保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科员、副总经理,苏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25年10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文颖女士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钱晓红女士:196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股东董事。历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教师、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副总裁、总裁、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21年9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钱晓红女士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张伟先生:198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现任苏州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内控部科员、副科长,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二级财务总监,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内控部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职。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伟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毛竹春先生: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历任江南学院经济管理学助教,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部经理,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等职。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毛竹春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李志青先生:1975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教授,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本行独立董事。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论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经济学系党支部宣传委员、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秘书长、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主任、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职。2023年7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志青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陈汉文先生:1968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政府审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讲座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英文会刊ChinaJournalofAccountingStudies(《中国会计评论》,CJAS)联合主编,中国审计学会会刊《审计研究》、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等期刊编委,本行独立董事。历任厦门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二级教授、校特聘教授、惠园特聘教授、国际商学院一级教授等职。2023年7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汉文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夏平先生: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六合支行行长、南京分行第一支行行长、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江苏银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夏平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赵欣女士:196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曾任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参与过多项省部级课题研究,研究成果注重政策应用价值,服务于财政、审计及监管实践。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赵欣女士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王一先生:1967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欧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创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干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干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究员、世纪联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英国美宝资本中国首席代表等职。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一先生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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