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_公司公告_嘉美包装: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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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7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沙荣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71)。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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