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曹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曹娜女士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曹娜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曹娜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国际营销客户支持经理、国际营销总监助理、国际营销副部长、综合管理部总监、型材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8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