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销户的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部分账户销户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37,8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52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928,082,000.00元,发行上市费用总额为14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应承担的资本化发行上市费用为139,095,000.03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1,805,774.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代码:002989
| 证券代码:002989 |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 公告编号:2025-077 |
| 债券代码:127055 |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注销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账户状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0002709 | 协议账户 | 已注销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883237 | 协议账户 | 正常使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 755903864210518 | 协议账户 | 已注销 |
注:已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此外,公司开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相应募集资金结算,截至本公告日的开设及注销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账户状态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86021110000282062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本次注销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 | 79100078801900002769 | 正常使用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5840000510120100120878 | 正常使用 | |
| 华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 5102100219000412754 | 正常使用 |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