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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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87,983.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3,202,432.49元,减去已分配利润134,275,247.70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0,915,168.05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697,591.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9,494,049.77元,减去已分配利润134,275,247.70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2,916,393.5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62,916,393.53元为利润分配的依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现有股本450,894,159股,扣除回购账户3,605,000股,以447,289,159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728,915.90
(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9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拟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728,915.90元,占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94%,占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1.44%,占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7.01%。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2020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经营净现金流稳定,本次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