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003003)_公司公告_天元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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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003003证券简称:天元股份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四)决策程序及实施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业务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合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对外投资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

2、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规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是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对未来闲置资金的合理预计。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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