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刘孟然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2.11%。公司股东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2.97%。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刘孟然先生、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刘建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08/18-2025/11/10 | 20.73 | 403,200 | 0.50% |
| 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9.73 | 246,800 | 0.31% | ||
| 小计 | / | / | 650,000 | 0.81% | |
公司股东刘孟然先生、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刘孟然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08/11-2025/11/10 | 19.73 | 276,900 | 0.34% |
| 小计 | / | / | 276,900 | 0.34% | |
| 合计 | / | / | 926,900 | 1.15% | |
注: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比例按照截至2025年
月
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0,722,720股计算而来,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刘建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931,250 | 1.15% | 528,050 | 0.6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31,250 | 1.15% | 528,050 | 0.6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850,900 | 2.29% | 1,604,100 | 1.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50,900 | 2.29% | 1,604,100 | 1.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刘孟然 | 合计持有股份 | 3,262,900 | 4.04% | 2,986,000 | 3.7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62,900 | 4.04% | 2,986,000 | 3.7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刘孟然先生、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刘孟然先生、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减持价格及数量符合相关要求,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刘孟然先生、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