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春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春艳,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9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武汉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2007年9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省价格和产业品牌发展协会监事;2020年8月至2024年8月担任广东皇派定制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2026年2月担任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25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 张春艳 | 8 | 2 | 6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张春艳 | 5 | 5 | 0 | 0 |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 2025年1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得到及时反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沟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过程及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在年度审计事项中,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的良好沟通,及时对审计计划的执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跟进了解,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保持必要的交流,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年度审计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作出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交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在关联交易方面,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在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本人认为,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能够有效执行各项制度,较好地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本人认真查阅了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执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在进行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面,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方面,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9月4日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上获得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春艳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