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