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 管理计划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 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3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 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本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 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 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及相关授权: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实施情况。
二、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 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 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 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固定的产品,明 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 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每年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