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003015)_公司公告_日久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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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 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 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9 号。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和通知。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 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 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 知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准则解 释第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19 号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会计处理。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9 号,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 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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