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2025年9月2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苗春、王航共同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汇联”)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撤销先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为了确保优优汇联(以下简称“受信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授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愿意向授信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