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7,979.63万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843.37万元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利得811.4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011.60万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
足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4,705,331.86 | -87,804,417.25 | -8,927,328.47 |
| 研发投入(元) | 105,132,187.21 | 94,990,480.97 | 113,500,891.40 |
| 营业收入(元) | 775,686,202.33 | 795,597,751.21 | 895,592,665.42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04,696,257.40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0,115,968.77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7,145,692.5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13,623,559.5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71% |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
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