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 年3 月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申香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3 月6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 名,实 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具 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决议》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申香华
吴 宇
刘之斐
2026 年3 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