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海防务股票代码:30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海防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 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天海防务 | 指 |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 成立日期 | 1999年11月02日 |
| 经营期限 | 1999年11月02日至长期 |
| 注册资本 | 4,68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均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5489M |
| 主要经营范围 |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持有人 | 证券简称 | 股票代码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白银 | 002716.SZ | 15906.4万 | 5.63%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环亚控股 | 00583.HK | 8942.92万 | 74.89%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赤天化 | 600227.SH | 9433.96万 | 5.59%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ST景峰 | 000908.SZ | 11368.07万 | 12.92% |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天海防务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429,23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5.18%。长城资产计划在该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80,0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城资产已减持3,027,8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完成,长城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89,429,235 | 5.18% | 86,401,435 | 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429,235 | 5.18% | 86,401,435 | 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89,429,235 | 5.18% | 86,401,435 | 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429,235 | 5.18% | 86,401,435 | 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本报告书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长城资产 | 集中竞价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3日 | 3,027,800 | 0.18%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海防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在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天海防务股份17,000,000股,占天海防务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其持股比例由
6.16%减少至
5.18%。详见天海防务于2025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天海防务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
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
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25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0幢8层 |
| 股票简称 | 天海防务 | 股票代码 | 30000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89,429,235股持股比例:5.1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票变动数量:3,027,800股变动比例:0.18%变动后持股数量:86,401,435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
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