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证券简称:华测检测公告编号:2025-05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关于选举万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2 | 关于选举申屠献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3 | 关于选举钱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4 | 关于选举戚观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关于选举程海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02 | 关于选举刘志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03 | 关于选举杨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的议案》 | |||
| 9.00 | 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0 |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3.00 | 审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4.00 | 审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5.0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3-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至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4.00、5.00、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
1.00、2.00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33682137邮政编码:518101电子邮箱:security@cti-cert.com
4、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12”,投票简称为“华测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提案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四人) | |||
| 1.01 | 关于选举万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申屠献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3 | 关于选举钱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4 | 关于选举戚观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 ||||
| 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三人) | |
| 2.01 | 关于选举程海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2 | 关于选举刘志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杨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0 | 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 4.00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5.00 |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6.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7.00 |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 8.00 |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9.00 | 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10.00 |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 | |
| 11.00 |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议案》 | √ | |
| 12.00 |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13.00 | 审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 √ | |
| 14.00 | 审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 |
| 15.0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1、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致: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5年11月24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
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