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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4证券简称:亿纬锂能公告编号:2025-150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第四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五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第六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五期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六期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4,473,958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819,000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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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公司对第三期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第三期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11月17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97)。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
月
日,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流通上市。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8、2024年11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9、2024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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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三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6日,公司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
月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35)。
、2023年
月
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8)。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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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024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四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
月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174)。
4、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1月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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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77)。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四)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30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4-125)。
4、2024年10月9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27)。
5、2024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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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第六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根据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93,5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其第三个归属期内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06,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37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其第四个归属期内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18,0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值 |
| 第四个归属期 |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69亿元 |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业绩完成情况 | R≥100% | 100%>R≥90% | 90%>R≥80% | R<80% |
| 标准系数 | 1.0 | 0.90 | 0.80 | 0 |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00Z065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48,614,556,525.09元,第四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未达到80%,公司未满足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第四个归属期内已授予尚未归属的3,425,33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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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第三期激励计划3,943,43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名首次及预留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951,3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62,550股,预留授予部分288,7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二个归属期内首次授予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98,8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值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亿 |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业绩完成情况 | R≥100% | 100%>R≥90% | 90%>R≥80% | 80%>R≥70% | R<70% |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70% | 0 |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70%,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48,614,556,525.09元,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未达到70%,公司未满足第四期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第二个归属期内已授予尚未归属的8,064,425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7,006,925股,预留授予部分1,057,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第四期激励计划9,114,525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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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五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行权的388,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第五期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值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亿 |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 业绩完成情况 | R≥100% | 100%>R≥90% | 90%>R≥80% | 80%>R≥70% | R<70% |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90% | 80% | 70% | 0 |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7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48,614,556,525.09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未达到70%,公司未满足第五期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此,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尚未行权的3,431,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第五期激励计划3,819,000份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规定,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148,1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67,8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619人调整为6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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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计作废1,41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第四期激励计划》《第六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注销第五期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五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就第三期激励计划作废、第四期激励计划作废、第五期激励计划注销及第六期激励计划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第三期激励计划》《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第六期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作废、第四期激励计划作废、第五期激励计划注销及第六期激励计划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期激励计划》《第四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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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第六期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五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作废相关事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相关事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