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15股票简称:爱尔眼科公告编号:
2025-09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2:30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188号爱尔大厦北塔8楼闻道厅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99人,代表股份5,397,198,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76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325,396,67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1,363,178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294,033,492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969,994,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9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2人,代表股份427,204,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96人,代表股份428,068,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63,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92人,代表股份427,204,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1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8,901,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反对7,864,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弃权433,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77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16%;反对7,864,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1%;弃权433,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
提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3,965,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73%;反对102,38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0%;弃权846,9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34,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838%;反对102,38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84%;弃权846,9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0《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提案3.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3,760,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35%;反对102,74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7%;弃权689,6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630,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360%;反对102,74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29%;弃权689,6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2《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3,83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9%;反对102,73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5%;弃权626,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05,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537%;反对102,73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00%;弃权626,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4,067,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92%;反对102,528,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97%;弃权603,0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936,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076%;反对102,528,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15%;弃权603,0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9%。
提案3.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3,564,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98%;反对103,020,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8%;弃权613,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434,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902%;反对103,020,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65%;弃权613,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
提案3.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3,096,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12%;反对103,23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7%;弃权870,3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966,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809%;反对103,23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58%;弃权870,3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提案3.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3,570,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00%;反对102,905,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6%;弃权723,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44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917%;反对102,905,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4%;弃权723,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提案3.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3,836,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9%;反对102,70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0%;弃权654,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06,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539%;反对102,70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932%;弃权654,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提案3.0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4,032,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5%;反对102,54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弃权621,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902,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996%;反对102,54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52%;弃权621,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
提案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陈邦先生、李力先生、吴士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提名陈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72,629,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3,4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2605%。
陈邦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提名李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74,638,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508,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7298%。
李力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提名吴士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74,549,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419,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7090%。
吴士君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高国垒先生、刘端女士、田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5.01提名高国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369,032,1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7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9,901,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200%。
高国垒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5.02提名刘端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376,211,1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1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080,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0971%。
刘端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5.03提名田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376,334,4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1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20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1259%。
田素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