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5月31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一、 | 审计报告 | 1-3 | |
| 二、 | 财务报表 | ||
| 资产负债表 | 1-2 | ||
| 利润表 | 3 | ||
| 现金流量表 | 4 |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40 | ||
审计报告 第1页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24032号
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1-5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5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第2页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审计报告 第3页
(本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年8月13日
财务报表附注 第1页
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2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90.00%,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10.00%。2020年7月取得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RM94157,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沈海高速连接线西段南侧,法定代表人:徐利平。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本公司的母公司是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5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表附注 第2页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四、(八)长期股权投资”。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第3页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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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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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财务报表附注 第6页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财务报表附注 第7页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该法定权利当前是可执行的,同时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进行结算,或同时结清资产和负债时,金融资产和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8、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为金融负债。金融工具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利得、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工具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回购、出售、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应当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发行方对权益工具的持有方的分配应作利润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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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的盘存制度及摊销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3、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财务报表附注 第9页
(八)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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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如当出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九)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政策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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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3-10 | 3.00-19.40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10 | 9.00-32.33 |
电子设备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10 | 9.00-32.33 |
运输设备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10 | 9.00-24.25 |
办公设备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0 | 6.67-20.00 |
3、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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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公司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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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二)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无形资产才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3、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4、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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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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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 离职后福利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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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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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
①对于不需要调试即可正常使用的商品,公司在商品发出且收到客户签收单时即确认收入;②对于需要调试的商品中可明确区分的单项销售商品履约义务,在收到客户发送的安装指导通知单时确认该单项履约收入;③对于需要调试的商品中可明确区分的调试服务单项履约义务,以及需要安装调试且不可明确区分销售商品和调试服务的产出组合,公司在取得客户签署的运行证明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承接建设工程收入劳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在提供劳务的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为履行履约义务投入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者可测量可评估的完成进度比例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如果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发生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
(十六)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计量及终止确认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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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的,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 政府补助的返还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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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十八)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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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
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
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四、(十)固定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
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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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
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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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四、(六)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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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四、(六)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四、(十五)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四、(六)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四、(六)金融工具”。
五、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其他调整的说明
(一) 会计政策变更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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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
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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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
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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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 | 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 13% 、9% 、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流转税税额 | 7% 、5%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流转税税额 | 2%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 | 七级累进 |
房产税
| 房产税 | 房屋租赁收入或房产原值 | 12% 、1.2% |
七、 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一) 货币资金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银行存款
| 银行存款 | 10,697,119.77 | 13,578,251.21 |
合计
| 合计 | 10,697,119.77 | 13,578,251.21 |
(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 种类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 3,382,910.43 | 3,382,910.43 | 8,681,613.99 | 8,681,613.99 |
合计
| 合计 | 3,382,910.43 | 3,382,910.43 | 8,681,613.99 | 8,681,613.99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7页
2、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类别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82,910.43 | 100.00 | 3,382,910.43 | 8,681,613.99 | 100.00 | 8,681,613.99 |
合计
| 合计 | 3,382,910.43 | 100.00 | 3,382,910.43 | 8,681,613.99 | 100.00 | 8,681,613.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名称 | 2025.5.31 | 2024.12.31 |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 3,382,910.43 | 8,681,613.99 |
银行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合计 | 3,382,910.43 | 8,681,613.99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8页
(三)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 账龄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含1年)
| 1年以内(含1年) | 4,260,910.53 | 4,483,970.53 |
1至2年
| 1至2年 | 4,031,698.67 |
合计
| 合计 | 8,292,609.20 | 4,483,970.53 |
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应收账款
| 类别 | 2025.5.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92,609.20 | 100.00 | 8,292,609.20 |
合计
| 合计 | 8,292,609.20 | 100.00 | 8,292,609.20 |
续
| 类别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83,970.53 | 100.00 | 4,483,970.53 |
合计
| 合计 | 4,483,970.53 | 100.00 | 4,483,970.53 |
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 账龄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年以内(含1年) | 4,260,910.53 | 51.38 | 4,483,970.53 | 100.00 |
1至2年
| 1至2年 | 4,031,698.67 | 48.62 |
合计
| 合计 | 8,292,609.20 | 100.00 | 4,483,970.53 | 1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9页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2,334,510.28 | 28.15 |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2,163,940.78 | 26.09 |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1,387,625.80 | 16.73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1,131,566.86 | 13.65 |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654,226.36 | 7.89 |
合计
| 合计 | 7,671,870.08 | 92.51 |
(四)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 账龄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年以内(含1年) | 39,983.26 | 100.00 | 51,265.71 | 100.00 |
合计
| 合计 | 39,983.26 | 100.00 | 51,265.71 | 100.00 |
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 25,247.26 | 63.14 |
山东华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华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9,780.00 | 24.4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4,956.00 | 12.40 |
合计
| 合计 | 39,983.26 | 100.00 |
(五) 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应收利息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项
| 其他应收款项 | 111,147.14 | 2,846,996.30 |
合计
| 合计 | 111,147.14 | 2,846,996.3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0页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 账龄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含1年)
| 1年以内(含1年) | 5,000.00 | 2,830,996.30 |
1至2年
| 1至2年 | 106,147.14 | 16,000.00 |
合计
| 合计 | 111,147.14 | 2,846,996.30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 类别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147.14 | 100.00 | 111,147.14 | 2,846,996.30 | 100.00 | 2,846,996.30 |
合计
| 合计 | 111,147.14 | 100.00 | 111,147.14 | 2,846,996.30 | 100.00 | 2,846,996.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组合名称 | 2025.5.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集团内关联方
| 集团内关联方 | 96,147.14 | 2,820,996.30 |
无风险组合
| 无风险组合 | 5,000.00 | 5,000.00 |
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
| 风险未显著增加 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21,000.00 |
合计
| 合计 | 111,147.14 | 2,846,996.30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6,147.14 | 1-2年 | 86.50 |
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
| 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9.00 |
青岛平度市顺昌自来水厂
| 青岛平度市顺昌自来水厂 | 保证金 | 5,000.00 | 1-2年 | 4.50 |
合计
| 合计 | 111,147.14 | 1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1页
(六) 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待抵扣进项税
| 待抵扣进项税 | 314,648.97 | 1,014,786.83 |
预提税金
| 预提税金 | 412,350.25 |
合计
| 合计 | 726,999.22 | 1,014,786.83 |
(七) 投资性房地产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5.31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131,081,884.06 | 131,081,884.06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131,081,884.06 | 131,081,884.06 |
2、土地使用权
| 2、土地使用权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 10,803,684.25 | 1,722,170.42 | 12,525,854.67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10,803,684.25 | 1,722,170.42 | 12,525,854.67 |
2、土地使用权
| 2、土地使用权 |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合计
|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合计 | 120,278,199.81 | 118,556,029.39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120,278,199.81 | 118,556,029.39 |
2、土地使用权
| 2、土地使用权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合计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2、土地使用权
| 2、土地使用权 |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 120,278,199.81 | 118,556,029.39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其中:1、房屋、建筑物 | 120,278,199.81 | 118,556,029.39 |
2、土地使用权
| 2、土地使用权 |
(八) 固定资产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固定资产
| 固定资产 | 24,960,083.96 | 25,666,216.13 |
固定资产清理
| 固定资产清理 |
合计
| 合计 | 24,960,083.96 | 25,666,216.13 |
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5.31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29,110,152.66 | 29,110,152.66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6,741,158.10 | 26,741,158.10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1,820,659.15 | 1,820,659.15 |
运输工具
| 运输工具 | 320,407.93 | 320,407.93 |
电子设备
| 电子设备 | 55,353.98 | 55,353.98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2页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5.31 |
其他
| 其他 | 172,573.50 | 172,573.50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3,443,936.53 | 476,170.25 | 3,920,106.78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593,892.51 | 360,262.85 | 2,954,155.36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635,002.22 | 91,508.28 | 726,510.50 |
运输工具
| 运输工具 | 131,903.94 | 12,949.80 | 144,853.74 |
电子设备
| 电子设备 | 30,659.55 | 4,474.43 | 35,133.98 |
其他
| 其他 | 52,478.31 | 6,974.89 | 59,453.20 |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 25,666,216.13 | 25,190,045.88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4,147,265.59 | 23,787,002.74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1,185,656.93 | 1,094,148.65 |
运输工具
| 运输工具 | 188,503.99 | 175,554.19 |
电子设备
| 电子设备 | 24,694.43 | 20,220.00 |
其他
| 其他 | 120,095.19 | 113,120.30 |
四、减值准备合计
| 四、减值准备合计 | 229,961.92 | 229,961.92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186,883.89 | 186,883.89 |
运输工具
| 运输工具 | 5,878.46 | 5,878.46 |
电子设备
| 电子设备 | 1,641.27 | 1,641.27 |
其他
| 其他 | 35,558.30 | 35,558.30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25,666,216.13 | 24,960,083.96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4,147,265.59 | 23,787,002.74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1,185,656.93 | 907,264.76 |
运输工具
| 运输工具 | 188,503.99 | 169,675.73 |
电子设备
| 电子设备 | 24,694.43 | 18,578.73 |
其他
| 其他 | 120,095.19 | 77,562.00 |
(九) 无形资产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5.5.31 |
一、原价合计
| 一、原价合计 | 64,785,881.86 | 64,785,881.86 |
其中:软件
| 其中: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64,785,881.86 | 64,785,881.86 |
二、累计摊销合计
| 二、累计摊销合计 | 5,830,729.38 | 539,882.35 | 6,370,611.73 |
其中:软件
| 其中: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5,830,729.38 | 539,882.35 | 6,370,611.73 |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
额合计
|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
其中:软件
| 其中:软件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3页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5.5.31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58,955,152.48 | 58,415,270.13 |
其中:软件
| 其中: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58,955,152.48 | 58,415,270.13 |
(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086,164.48 | 11,521,541.12 | 54,483,726.80 | 13,620,931.70 |
可抵扣亏损
| 可抵扣亏损 | 5,895,037.48 | 1,473,759.37 | 13,732,834.80 | 3,433,208.70 |
递延收益
| 递延收益 | 40,191,127.00 | 10,047,781.75 | 40,750,892.00 | 10,187,723.00 |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521,541.12 | 13,620,931.70 |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
(十一) 应付账款
| 账龄 | 2025.5.31 | 2024.12.31 |
1年以内(含1年)
| 1年以内(含1年) | 28,944.50 | 813,627.49 |
1—2年(含2年)
| 1—2年(含2年) | 713,884.99 |
2—3年(含3年)
| 2—3年(含3年) | 46,640.00 |
3年以上
| 3年以上 | 46,640.00 |
合计
| 合计 | 789,469.49 | 860,267.49 |
(十二) 应交税费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47.78 | 2,558.76 |
房产税
| 房产税 | 1,800.10 | 811,209.23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 | 136,603.00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856.48 | 12,211.31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44.85 | 1,846.01 |
其他税费
| 其他税费 | 8,463.2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4页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合计
| 合计 | 7,049.21 | 972,891.51 |
(十三) 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项
| 其他应付款项 | 410,662.45 | 384,979.83 |
合计
| 合计 | 410,662.45 | 384,979.83 |
其他应付款项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计提暂未支付的费用款
| 计提暂未支付的费用款 | 302,667.45 | 283,134.83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 107,995.00 | 101,845.00 |
合计
| 合计 | 410,662.45 | 384,979.83 |
(十四)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250,000.00 | 16,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495,357.34 | 93,281.83 |
合计
| 合计 | 16,745,357.34 | 16,093,281.83 |
(十五) 长期借款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期末利率区间(%) |
抵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65,540,000.00 | 73,790,000.00 | 3.40 |
合计
| 合计 | 65,540,000.00 | 73,790,000.00 |
注:抵押物为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编号为鲁(2024)平度市不动产权第0010753号。受限资产期末余额包含投资性房地产118,556,029.39元,固定资产23,787,002.74元与无形资产58,415,270.13元,合计200,758,302.26元。
(十六) 递延收益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5.31 |
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 | 40,750,892.00 | 559,765.00 | 40,191,127.00 |
合计
| 合计 | 40,750,892.00 | 559,765.00 | 40,191,127.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财务报表附注 第35页
| 项目 | 2025.5.31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本期返还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4.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业扶持资金
| 产业扶持资金 | 40,750,892.00 | 559,765.00 | 40,191,127.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合计 | 40,750,892.00 | 559,765.00 | 40,191,127.00 |
(十七) 实收资本
| 投资者名称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5.31 | ||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
合计
| 合计 | 80,000,000.00 | 100.00 | 80,000,000.00 | 100.00 |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90.00 | 72,000,000.00 | 90.00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10.00 | 8,000,000.00 | 10.00 |
(十八) 盈余公积
| 项目 | 202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5.31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9,262,197.27 | 9,262,197.27 |
合计
| 合计 | 9,262,197.27 | 9,262,197.27 |
(十九) 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本期期初余额
| 本期期初余额 | 27,062,874.76 | 30,457,964.77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增加额 | -3,305,043.90 | -3,395,090.01 |
其中:本期净利润转入
| 其中:本期净利润转入 | -3,305,043.90 | -3,395,090.01 |
其他调整因素
| 其他调整因素 |
本期减少额
| 本期减少额 |
其中:本期提取盈余公积数
| 其中:本期提取盈余公积数 |
本期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本期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数
| 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数 |
转增资本
| 转增资本 |
其他减少
| 其他减少 |
其他
| 其他 |
本期期末余额
| 本期期末余额 | 23,757,830.86 | 27,062,874.76 |
(二十)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项目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1.主营业务小计
| 1.主营业务小计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6页
| 项目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2.其他业务小计
| 2.其他业务小计 | 4,084,483.34 | 621,765.40 | 9,578,863.70 | 1,898,960.46 |
房租及物业等
| 房租及物业等 | 4,084,483.34 | 621,765.40 | 9,578,863.70 | 1,898,960.46 |
合计
| 合计 | 4,084,483.34 | 621,765.40 | 9,578,863.70 | 1,898,960.46 |
(二十一)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1、 管理费用
| 项目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折旧费
| 折旧费 | 2,198,340.67 | 4,981,125.07 |
无形资产摊销
| 无形资产摊销 | 539,882.35 | 1,295,717.64 |
职工薪酬
| 职工薪酬 | 394,019.23 | 1,074,148.90 |
修理费
| 修理费 | 50,423.89 | 21,682.73 |
办公费
| 办公费 | 7,913.05 | 31,850.14 |
差旅费
| 差旅费 | 62.84 | 1,861.67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4,150.94 |
保险费
| 保险费 | 5,153.70 |
业务招待费
| 业务招待费 | 578.00 |
其他
| 其他 | 209,729.63 | 699,844.96 |
合计
| 合计 | 3,400,371.66 | 8,126,113.75 |
2、 财务费用
| 类别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利息费用
| 利息费用 | 1,047,067.01 | 3,259,375.7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减:利息收入
| 减:利息收入 | 3,187.68 | 52,199.76 |
手续费支出
| 手续费支出 |
其他
| 其他 | 2,478.56 | 3,571.48 |
合计
| 合计 | 1,046,357.89 | 3,210,747.46 |
(二十二) 其他收益
| 项目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是否为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59,765.00 | 1,343,436.00 | 是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51.36 | 612.45 | 否 |
合计
| 合计 | 560,216.36 | 1,344,048.45 |
其中:政府补助
| 其中:政府补助 | 559,765.00 | 1,343,436.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7页
(二十三) 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29,961.92 | |
| 合计 | -229,961.92 |
(二十四) 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行政性罚款、滞纳金
| 行政性罚款、滞纳金 |
其他
| 其他 | 0.02 |
合计
| 合计 | 0.02 |
(二十五) 所得税费用
| 项目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2,099,390.58 | -1,131,696.67 |
合计
| 合计 | 2,099,390.58 | -1,131,696.67 |
(二十六) 现金流量表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情况
| 补充资料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净利润 | -3,305,043.90 | -3,395,090.01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229,961.92 |
信用减值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98,340.67 | 4,981,125.0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无形资产摊销
| 无形资产摊销 | 539,882.35 | 1,295,717.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47,067.01 | 3,259,375.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99,390.58 | -1,131,696.67 |
财务报表附注 第38页
| 补充资料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1,507.06 | 6,075,707.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84,516.46 | -6,950,134.34 |
其他
|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2,608.03 | 4,135,005.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697,119.77 | 13,578,251.2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578,251.21 | 36,221,876.5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81,131.44 | -22,643,625.33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2025.5.31 | 2024.12.31 |
一、现金
| 一、现金 | 10,697,119.77 | 13,578,251.21 |
其中:库存现金
| 其中:库存现金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数字货币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数字货币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697,119.77 | 13,578,251.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97,119.77 | 13,578,251.21 |
八、 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5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第39页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青岛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25,000万元 | 90.00 | 90.00 |
(二)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青岛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分公司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三) 关联方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25年1-5月 | 2024年度 |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房租及物业等 | 市场定价 | 2,042,868.25 | 4,845,383.24 |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及物业等 | 市场定价 | 602,004.10 | 416,157.26 |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房租及物业等 | 市场定价 | 582,026.51 | 1,491,836.50 |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房租及物业等 | 市场定价 | 373,207.28 | 903,630.43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限公司 | 房租及物业等 | 市场定价 | 224,850.39 | 1,157,969.25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分公司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分公司 | 房租及物业等 | 市场定价 | 104,629.69 | 266,132.62 |
青岛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及物业等 | 市场定价 | 88,288.69 | 161,466.28 |
(四)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5.31 | 2024.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