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2025年净利润未满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业绩期的考核条件,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对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4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98.48万股,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 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中海广场中楼35层
(二) 申报时间:2026年3月25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 13:00-17:30
(三)联系人:叶晓亮
(四)联系电话:010-84683855
(五)电子邮箱:dshbgs@fu-rui.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 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