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300050)_公司公告_世纪鼎利: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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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珠海世纪鼎 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5,499,079.65 元,其中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773,238.83 元。截 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950,081,066.55 元,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1,828,956,512.33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2、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该 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99,079.65 元,其中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5,773,238.83 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950,081,066.55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28,956,512.33 元。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2、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499,079.65 -74,399,965.91 -215,074,162.68

研发投入(元) 20,422,708.00 23,693,137.81 31,463,002.05

营业收入(元) 291,165,620.01 281,768,646.30 362,172,100.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50,081,066.55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828,956,512.3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1,325,016.31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75,578,847.8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8.08%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是?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触及第9.4 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6.1.14 条:“上市公司利润 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

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 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 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 为负值。公司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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