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叶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叶勇,作为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 就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勇,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四川 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自2007 年3 月起在西南交通大学任教,现为西南交通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22 年5 月起任四川省丹丹郫县豆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23 年4 月起任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12 月起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3 月至2025 年4 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2025 年度 任职期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及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 次董事会会议及4 次股东会。本人于2025 年4 月2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以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了2 次董事会和1 次股东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 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 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的要 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 告期内董事会各项非关联议案均表示赞成,回避两项关联议案,不存在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董事会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董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2 2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于2025 年4 月21 日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会议2 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1 次。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时召集和主持会 议。会前认真查阅审计事项相关资料,积极与审计人员、财务负责人沟通,与会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所等事项提出建议并表决,利用专业知识 对定期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会前认真查阅被提名人 员资料,与会对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并表决,确保选举、 聘任流程合法合规,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5 年第一次
2025 年2 月18 日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5 年度内审审
审计委员会会议
计工作计划》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结果事项的讨论、审议
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二次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3 月18 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
的议案》 《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2025 年3 月31 日
提名委员会会议
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于2025 年4 月21 日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对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 切关注公司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状况,在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讨论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公司的风险定性标准、合并范围 内主要审计单位的判定依据,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专业度、独立性等情况 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公正有序地完成。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中,重点关注了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在内审过程遇到的问 题,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财务与审计经验对其予以方向性的指导。
(六)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除利用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途径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 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除此之外, 通过时刻关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与公司经营层同步信息,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线上参加董事会、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 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有效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公 司互动易平台,监督公司回复情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知情权;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工作的执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在2025 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 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 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
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本人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凭借专业知识,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 露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相应期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3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已完成,公司对董事会成员进行改选, 同意提名吴晨明先生、刘春斌先生、孙景权先生、宫义先生、董斯荣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曲成辉先生、葛永利先生、王金先生 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选举吴晨明先生、刘春斌先生、孙景权先生、宫 义先生、董斯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曲成辉先生、葛永利 先生、王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选举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
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 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3 月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 中,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 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 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掌 握公司动态,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身 的履职能力及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任职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 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于2025 年4 月21 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叶勇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