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
月
日,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分别为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和信息通知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
月
日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未获得股东会通过,公司无法聘任其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
月重新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开选聘,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
月
日(星
期五)在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情况:表决票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