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_公司公告_鼎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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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或“立信”), 成立于2011 年1 月24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61 号四楼,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朱建弟、杨志国。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 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802 名。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立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事 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事务所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 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 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5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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