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1 |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
| 2 |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 3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2月6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特定时间段: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红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2.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 股东会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 |
| 中小股东出席 | 257 | 19,316,610 | 5.0109% | |
| 其中 | 现场投票 | 4 | 15,282,748 | 3.9645% |
| 网络投票 | 253 | 4,033,862 | 1.0464% | |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选举王超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4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46%;反对42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4%;弃权3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8,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15%;反对42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3%;弃权3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 股东会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 |
| 股东出席 | 258 | 53,915,015 | 13.9861% | |
| 其中 | 现场投票 | 5 | 49,881,153 | 12.9397% |
| 网络投票 | 253 | 4,033,862 | 1.0464% | |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1%。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2.00关于选举李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3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6%;反对41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3%;弃权3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3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91%;反对41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83%;弃权3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7%。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沈纬律师、张龙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