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等情况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总股本15,804,037,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
、自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04,037,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月
日,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4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670 | 其实 |
| 2 | 01*****008 | 陆丽丽 |
| 3 | 00*****400 | 鲍一青 |
| 4 | 00*****510 | 史佳 |
| 5 | 01*****044 | 程磊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13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号东方财富大厦
咨询联系人:黄婉华
咨询电话:
021-54660526
传真号码:
021-54660501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