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东路69号7楼公司会议室
5、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6人,代表公司股份的88,243,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85%。其中中小股东共393人,代表公司股份的27,836,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1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2人,代表股份88,237,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74%。
6、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天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7,272,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1%;反对919,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2%;弃权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6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00%;反对919,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9%;弃权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7,294,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0%;反对898,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6%;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8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90%;反对898,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60%;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7,145,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52%;反对1,053,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4%;弃权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3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7%;反对1,053,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2%;弃权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7,280,8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88%;反对917,5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7%;弃权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73,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09%;反对917,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0%;弃权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7,132,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4%;反对1,071,8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6%;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70%;反对1,071,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03%;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311,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3%;反对891,8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6%;弃权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904,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01%;反对891,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7%;弃权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及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7,092,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5%;反对1,096,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5%;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85,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48%;反对1,09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87%;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杨子安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