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振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的董事黄宇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2日至5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一、股东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斐、李振业、黄宇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袁斐 | 750,000 | 0.08% |
| 李振业 | 243,750 | 0.03% |
| 黄宇军 | 348,000 | 0.0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 袁斐 | 187,500 | 0.02% | 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2日至5月11日)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 李振业 | 60,900 | 0.01% | ||
| 黄宇军 | 87,000 | 0.01% |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袁斐女士、李振业先生、黄宇军先生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各自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且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1.本次减持股东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