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_公司公告_数码视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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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3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 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数码视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38)和2025 年12 月17 日 披露的《数码视讯回购股份报告书》(2025-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1589.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855.392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 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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