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082 |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45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二、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朱建民先生、董振鹏先生、刘兆滨先生、宋恩军先生、黄冠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卜新平先生、任建纲先生、刘国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国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卜新平先生、刘国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建纲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并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保持一致。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朱建民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2月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辽阳化纤分院基本有机合成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6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学历。自1984年以来一直从事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创新发展。1992年9月,领导创建辽阳奥克化学品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和公司总经理。2000年1月,领导创建辽阳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7月,领导完成公司股改,并担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历任公司一至五届董事长和一至三届总裁。现任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高级总裁、辽宁奥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国家教育部化工职教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石化联合会环氧精细化工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表面活性剂产业联盟副理事长,中国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及精细化工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辽商总会创始人之一,辽宁省石油和化工协会会长。现任奥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朱建民先生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刘兆滨先生、董振鹏先生、仲崇纲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是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27,665股,除此之外,朱建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建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董振鹏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毕业于辽阳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有机化工专业,大专学历。2000年7月毕业于东
北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12月毕业于东北大学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学历。2015年获得华东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位。1990年以来始终致力于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产业的生产、运营、项目建设等管理。1992年9月,作为奥克创始人之一,共同创建辽阳奥克化学品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2000年1月,共同创建辽阳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7年7月以来,历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至五届董事、一至三届副总裁和第四、五届总裁。现任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奥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振鹏先生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朱建民先生、刘兆滨先生、仲崇纲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是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34,700股,除此之外,董振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振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刘兆滨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7月毕业于大连工学院中间体及染料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7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硕士学历。1989年以来始终致力于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创新发展。1992年9月,作为奥克创始人之一,共同创建辽阳奥克化学品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2000年1月,共同创建辽阳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7年7月以来,历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至五届董事、一至三届副总裁、第五届副总裁兼总工程师。现任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大连界面化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奥克华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徐州陆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奥克储能膜材料科技(辽阳)有限公司董事
长、沈阳国科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国科金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奥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刘兆滨先生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朱建民先生、董振鹏先生、仲崇纲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是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93,200股,除此之外,刘兆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兆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宋恩军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毕业于辽阳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精细化工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12月,获得东北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2013年获得国研斯坦福高级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位。自1995年起开始从事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与市场营销管理。2001年担任辽阳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以来,历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至四届副总裁、第五届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辽宁奥克华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奥克华辉(辽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州奥克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辽阳市政协常委、辽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辽阳市民建副主委。现任奥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宋恩军先生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5,000股,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除此之外,宋恩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恩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
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黄冠雄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冠雄先生先后完成清华大学MBA课程和中山大学EMBA课程学习。1981年黄冠雄先生在顺德农机厂工作,1983年自主创业,先后从事运输业务和化工材料贸易;1996年与何国英先生合资设立顺德精化。1998年创办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前身德美实业,历任德美化工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德美化工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28日和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期间任德美化工总经理。黄冠雄先生还担任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台山市富源石油气有限公司董事、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山市茂台石油气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奥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黄冠雄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单位德美化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在德美化工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黄冠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冠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卜新平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投资咨询师,中共党员。2001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历。先后在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从事化工规划咨询、行业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卜新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任建纲先生,1956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83年到1997年任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第二零四研究所应用化学部担任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2001年5月在西安金珠近代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01年5月至2007年7月在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后任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任太仓中化化工产业园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在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兼浙江省化工研究院院长。
任建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刘国城先生,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南京审计大学教授,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2002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取得学士学位;2005年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19年12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2005年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师,主持审计方向的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市厅级课题8项。2009年至2010年,在江苏天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挂职。2018年至2019年,在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挂职,行资处副处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南京审计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上市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龙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刘国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