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不超过2.5亿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为子公司安科优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优选”)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安科优选与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安科优选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安科优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5%,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债权逾期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为安科优选担保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